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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检查记录

通过〖项目管理〗→〖安全管理〗→〖计划与执行〗打开"监督检查记录"窗口。

一、监督检查记录的相关说明:

监督检查记录,登记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检查结果。

1、最上面是该单据的说明“监督检查记录表”。

2、然后是表头部分,表头部分显示监督检查记录表的基本信息。

3、表头的下面是监督检查记录表的明细部分。

二、监督检查记录操作说明:

增加监督检查记录时要先填写表头部分,保存之后,然后添加明细信息。

1、点击按钮新添加一张单据,其中日期、状态,单号、制单人信息会自动为您生成。

2、首先在表头处录入检查计划表、部门信息,相应的工程项目、安全规范、责任单位、责任人、检查人和检查日期等会随之生成。填写完之后,点击按钮进行保存。如果编辑有误,不想保存请点击右上角的按钮取消保存。保存之后,如果需要修改单据信息时,点击右上角的按钮,进入可编辑状态进行修改。

3、保存之后可以看到单据的状态为草稿。草稿状态可以删除,点击右上角的按钮可以进行删除操作。

4、接下来添加该监督检查记录的明细部分。点击左下角的【新增明细】按钮,添加该监督检查记录的明细。依次录入工程部位、检查条目、是否合格、责任人和检查说明等。填写正确后,然后点击左侧的保存按钮进行保存;如果不想保存点击按钮删除此条明细。保存完成后如果想要修改信息,请点击左侧的编辑按钮,进行修改。

5、所有节点信息增加完成后,点击左下角的【完成制单】即可。在通过审批之前如果想要修改单据,请点击左下角的【修正单据】进行修改。这样监督检查记录就编制完成了,接下来就进入待审批状态。单据需要审批才能真正生效。